龙口市河北嘉园区域民生综合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预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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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人民币160.442543万元。
采购需求:龙口市河北嘉园区域民生综合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除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可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2022〕22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龙财采〔2023〕2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上述中小企业,须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登录后查看)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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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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