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5-2026年江阴无线专业零散维护项目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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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含采购人指定的无线专业日常维护项目以外的零星整治项目(包含基站设备、室分设备和 WLAN 设备和其它采购人指定的设备的安装和拆除等内容),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设备的拆除、搬运、安装、布放光缆、调试数据以及相关基础数据制作等内容,以保证采购人网络安全稳定,主设备由采购人提供,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具体详见询比文件,项目预算金额为140万元(含税)。合同有效期为:2025年8月19日-2026年9月30日或项目预算金额用完为止,两者满足其一,合同自动终止。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甲方进度要求完成,具体以具体合同/订单约定为准。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不划分标包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要求 |
预估采购金额 |
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 |
1 |
江阴无线专业零散维护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40万元(含税) |
2025年8月19日-2026年9月30日或项目预算金额用完为止,两者满足其一,合同自动终止。 |
……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报价折扣,最高响应报价折扣为:100%,供应商响应折扣高于最高响应报价折扣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扫描件(加盖公章)。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零星整治项目业绩至少一个,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和含税金额为准;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扫描件至少一份。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的,予以认可。证明材料不全导致无法确定类似业绩关键信息的,不予认可。
2.1.4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人员(同一人员证书不重复计算):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 同时具有高处作业证和电工证(低压)的服务人员不得少于15人。
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取,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证书扫描件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3月起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2.1.5 供应商可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响应申请。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8日00时00分至2025年 7月14 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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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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