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护城河北街(北垣街-新华大街)10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入地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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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供电公司新城区护城河北街(北垣街-新华大街)10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入地工程监理内部直接采购;
1.2采购编号:HG2;
1.3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拟采购申请事项:
单源直接采购理由:根据内电物资【2021】15号文《关于印发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直接采购目录的通知》,该工程符合动态调整目录的项目且拟采用供应商已备案,符合特殊采购策略要求。
1.6拟采用供应商: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内容:详见附件一。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项目如期进行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或税务局相关网站查询截图等)
4、在近三年内(2022年07月01日至今)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供应商未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投标单位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投标单位名单;
9、供应商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无资格参与投标;
10、供应商未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暂停、取消投(中)标资格、永久取消投(中)标资格名单;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异议受理:
供应商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过期不再受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09日下午17:00在线报名和发布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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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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