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智能泊车集中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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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集中询比项目,【本项目为2025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智能泊车集中采购项目】。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1)预估金额:【2644123】元(不含税);
(2)项目类型:【货物、服务】;
(3)技术要求:以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4)维保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
★(4)交付期:合同签订后,接到订单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验收、安装部署、系统联调,终验合格并交付使用。
★(5)实施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数量为【2】个,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为100%,成交供应商份额=预估不含税金额*(1+响应税率)*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
1.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智能泊车设备部分 |
项 |
1 |
2 |
智能泊车服务部分 |
项 |
1 |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其中智能泊车设备部分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 1129993】元(不含税),智能泊车服务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1514130】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的核心产品【地磁车辆检测器】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2.1.5响应产品【地磁车辆检测器】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6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8)被列入司法拍卖尚未被移出的(以通过“中国电信MSS智慧法务子系统-合同管理”模块中“信用管理”查询数据为准);
(19)被列入严重违法尚未被移出的,且严重违法行为符合上述18条情形的(以通过“中国电信MSS智慧法务子系统-合同管理”模块中“信用管理”查询数据为准)。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4日18时00分至2025年7月7日1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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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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