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监狱局局机关政务信息化运维(2025年)项目包1: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服务及备件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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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服务及备件服务。详见附件1:《技术规范书》。
1.2 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070,000.00元(含税),拟选1家供应商。应答人须根据含税预算总金额【1,070,000.00元】编写成本组成,成本组成填写格式详见附件:《成本组成表》。
1.3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 项目服务期限要求:本项目服务期限自服务提供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二、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注:如分支机构应答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自拟)。
2.2应答人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具备完善的提供相应施工、供货或服务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具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企业规定的其他必须具备的条件。注: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及内容,提供资格要求承诺函。
2.3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所列的记录名单名称存在变更的,以前述网站公布的最新名称为准】。
2.4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是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在最近三年内有被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存在骗取中标的行为(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④不同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含拥有共同股东的情形),参加同一采购包或同一项目(未划分采购包)的应答;
⑤近三年在采购人的采购活动中出现骗取中选、串通应答等违反采购人采购管理规范行为。
⑥近三年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经济纠纷、重大法律纠纷、重大行政处罚、失信记录、违法记录、违规记录、刑事犯罪等违法违规记录(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⑦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⑧被列入采购人黑名单且在禁止合作期限内。
⑨被国家相关部门认定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经营异常或案件当事人。
注: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及内容,提供资格要求承诺函。
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应答。
2.6 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服务项目,承接服务的企业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答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规定的小微企业,并按照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10.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应答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本项目发售比选文件,凡有意参加报名,于2025年07月04日19时00分至2025年07月07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及成功购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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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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