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精地图采集设备及配套车辆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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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采购项目名称:高精地图采集设备及配套车辆采购
1.3 (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次询比采购一套高精地图采集设备及可以搭载采集设备的车辆。
2.1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一台可以搭载高精地图采集设备的SUV车辆,包括供货、上牌、购置税(如需缴纳)、保险、组装设备、交付、保修等;(2)一套高精地图采集设备及相应的数据解析、数据处理的配套软件(3)高精地图采集设备及数据解析、数据处理的配套软件交付后的质保等配套服务;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家。
2.4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高精地图采集设备及数据解析、数据处理软件及配套车辆交付。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
(3)业绩最低要求:/。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近1年内(从申请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
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⑥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2]84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6)为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的;
(1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4各供应商可以对 / 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标段 。
3.5其他要求: / 。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7月4日23时00分00秒至2025年7月10日08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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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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