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度龙游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10万元以下小额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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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龙游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10万元以下小额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费率):92%
5.采购需求:详见采购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5.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
5.1凡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ome/)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公示期内;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被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
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申请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5年7月16日09: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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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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