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秋熟采样检测及自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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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江宁区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秋熟采样检测及自评估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47.25万元 , 招标人为 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
局(本级)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项目名称:江宁区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秋熟采样检测及自评估服
务,项目编号NJHS-DL2025-000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7.25万元,最高限
价:47.2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项目需求:开展江宁区2025年度受污染耕
地安全利用项目秋熟采样检测评价及安全利用率自评估(其它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合
同履行期限: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任务,质量符合国家验收质量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宁区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秋熟采样检测及自评估服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江宁区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秋熟采样检测及自评估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
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
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
缴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
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
四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①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07 09:00到2025-07-1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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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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