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固定消防设施(训练模块)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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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714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714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项目为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固定消防设施(训练模块)改造工程项目。拟在支队办公楼负一层水泵房和一层大厅东侧闲置空间,建设固定消防设施训练模块(设置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门系统、防火卷帘门系统、应急疏散系统、消防控制柜、事故照明、事故广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采购包1。
节能产品:适用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采购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描述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若有)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拟采购产品若有属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他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及首次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7日 至 2025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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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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