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工程物资(低压电力电缆类)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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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广东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工程物资(低压电力电缆类)集中采购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广东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供货地点:广东省(具体地点以各工程实际约定为准);
2.2服务时间:自签订框架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日与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之日,二者以先到者为准作为实际终止时间);
2.3预算金额:含税约636.70万元人民币(税率13%);
2.4招标范围:本次主要采购内容为工程物资(低压电力电缆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2个中标人负责广东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及专业公司低压电力电缆类材料的供货。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标包,本项目划分2个份额,中标人数量为2个,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
份额 |
含税预算金额 |
1 |
60% |
约382.02万元 |
2 |
40% |
约254.68万元 |
2.6采购内容、规格型号:详见公告附件。
说明:本项目的规模依据2025-2026年度的工程测算值,不作为最终依据。最终规模以招标人下发的最终服务任务书或者签订合同(订单)为准。
2.7※项目交货期:招标人在合同范围内根据实际需求下订单,中标人应在接到订单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送货。
2.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人民币6366823.00元(含税),总价或单项报价(单项限价详见报价表)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 投标人应为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 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 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的截屏打印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投标文件一律无效。
3)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制造商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且认证覆盖范围包含本次需求的电力电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证书)。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证书信息查询结果截屏图片。
3.2. 财务要求: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如为新注册的投标人,需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今)的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近六个月的完 税 证 明(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证明页面的截屏打印件)。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6月1日至今同类产品(指的是各型号低压电力电缆产品)相关业绩累计合同(或订单)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注:
1)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时间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开票时间为准;
2)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原件备查。未区分投标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为准(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订单)。
4)投标人是制造商或代理商的: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的销售业绩均认可。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誉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6月1日至今)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6月1日至今)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6月1日至今)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 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
3.5. 是否接受代理商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无法提供原厂授权证明文件或者同一原厂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均视为无效投标。同一制造商的产品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则只接受制造商为有效投标。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投标人之间不得串通投标,不得出现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网卡MAC地址/IP地址一致、项目报名IP地址/openid一致或其他围标串标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
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07月004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0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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