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162万套汽车内饰件项目 已由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武审批投资备【2025】29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京滨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150000000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他资金150000000元, 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其他资金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260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登录后查看)受天津京滨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年产162万套汽车内饰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厂房及附属设施并购置设备。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天津京滨工业园京滨大道18号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年产162万套汽车内饰件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 1.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3932.34㎡。建筑长201.48m,宽191.48m。结构类型:钢结构单层厂房,建筑高度14.09m,女儿墙高度14.8m。包含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工程。2.传达室:建筑面积703.31㎡,其中地下627.04㎡(包含消防水池533.71㎡,水泵房93.33㎡)。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包含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工程。3.室外工程:道路、绿化、水电暖管线工程。本标段投资额约6000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8月20日 至 2026年04月19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正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备,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需单独配备;(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有投标资格,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和社保缴纳证明。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4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7月10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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