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金海湖新区旅游接待中心(金海湾度假酒店)项目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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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毕节金海湖新区旅游接待中心(金海湾度假酒店)项目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 毕节金海湖新区经济发展局 以金海经发通(2017)245号, 项 目 编 码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南卓快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贵州南卓快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毕节金海湖新区旅游接待中心(金海湾度假酒店)项目装修工程设计、施工(EPC) ;
2.2 建设地址:毕节市金海湖新区;
2.3 项目总投资: 约8000.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约7000.00万元;
2.4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面积约48031.2㎡ 共计11栋楼,设接待中心、客房区、宴会中心、会议中心等功能区。室内外装饰装修,消防、暖通空调、给排水、弱电智能化、建筑电气等(满足酒店整体营运条件)。
2.5 工期: 18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为毕节金海湖新区旅游接待中心(金海湾度假酒店)项目建设内容中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具体为:
设计招标范围:1#、2#、3#、4#、5#、6#、7#、8#、9#、10#、14#楼精装修、水电安装、消防、智能化、暖通空调及设施设备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及后续设计配合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
施工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范围内的全部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技术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备与发包工程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可以由联合体设计或施工单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且组成的联合体能达到 3.1 条规定的资质条件。
3.4.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获取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3.3.3 负责施工部分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登录后查看)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8月20日10时00分……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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