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疏通吸污车购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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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名称: 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疏通吸污车购置 ( 重新采购 )
1.2 招标人: 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1.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 公司目前的场地边井、主井以及明沟的清理工作均通过外包方式实施,每年的投入成本较高。为了提升清理工作的效率与及时性,并降低投资成本,故购置一台 18T 疏通吸污车。
2.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采购 1 台 18T 疏通吸污车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制造、运输、指导操作及维修保养、竣工验收、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
2.2 品牌限定: /
2.3 招标预算 ( 元 ) : ¥400000 (含税)
2.4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400000 (含税),开标时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5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最低 35 日历天内完成交钥匙。
2.6 交货地点: 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采购数量及技术规格: 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 1 台 18T 吸污车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车及售后等 ; 整车质保不低于 12 个月,详见第六章《供货要求》。
2.8 标段划分: 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疏通吸污车购置 ( 重新采购 )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是投标设备的主制造商或代理商,能够提供本次招标的设备及相关服务;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商营业执照、代理商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代理资格或授权文件;
( 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仅需提供成立以来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
( 3 )业绩要求: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所投品牌具有总质量 18T 或以上疏通吸污车供货业绩;须提供至少一份销售合同及对应全额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证明材料须清晰体现相关数据及内容;
( 4 )其他要求: 疏通吸污车主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标段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允许使用同一品牌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 口 接受 /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被江苏 省港口集团 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 拒绝再次注册 期限内的;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登录后查看)请于 2025 年 07 月 04 日 20 时 00 分 至 2025 年 07 月 09 日 2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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