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等设备维修及耗材更换、信息化终端软硬件运维等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 | 重庆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中标监测] |
项目名称:电脑等设备维修及耗材更换、信息化终端软硬件运维等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1,223.28元
最高限价:631,223.28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电脑等设备维修及耗材更换、信息化终端软硬件运维等服务 |
631,223.28元 |
1 |
项 |
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南岸区望溪路121号)包含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综合楼各门诊、医技科室、临床科室、科教楼各行政科室区域。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医院信息化终端运维服务及各类业务打复印设备、电脑、通用耗材及维修维护服务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最高限价总计:631,223.28元
合同履行期限:1.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为一年。2.合同终止约定:合同服务期满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100%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具体措施为:供应商自身应为中小微企业,并且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均是与供应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无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在评审供应商资格条件时,若发现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中有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相关关键词
相关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