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用户接入工程2025年第二次基建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北京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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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应列明合同包个数、采购范围、建设地点等内容)
分标名称(标段):基建施工 分标编号:02257B-9002002 | |||||||||||||||||||||||
包号 | 包名称 | 项目名称 | 采购申请 | 申请行项目 | 建设单位 | 项目地点 | 工程规模 | 承包方式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质量要求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含税) | 专用资质要求 |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技术评分标准 | 商务评分标准 | 评分权重(技术:商务:价格) | 价格公式 | 主管单位 | |||
怀柔 | 1 | 1 | |||||||||||||||||||||
1 | 国网北京怀柔供电公司陈各庄110kV输变电工程(线路安装)施工招标 | 国网北京怀柔供电公司陈各庄110kV输变电工程 | 5000323714 | 10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怀柔供电公司 | 北京市怀柔区 | 1.陈各庄110kV送电工程架空:北怀一二线改造段,自北怀一二40#到北怀一二45#,新建110kV双回线路1.438km,新建双回路铁塔4基,拆旧;T怀密一线改造段,新建110kV单回线路0.188km,耐张塔1基,拆除T怀密一24#-32#导地线,拆除T怀密一25#-34#杆塔。平地100%。 2.陈各庄110kV送电工程电缆:自J2终端塔-陈各庄站,新建双回110kV电缆ZC-YJLW02-Z-64/110kV-1*400mm2,I路为158*3m,II路为146*3m,电缆终端塔围栏保护。终端塔双光融合视频监控系统。非金属管道光缆敷设。 |
包工、部分包料 | 北京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SX224S-D01、D05、T0101-T0105、T02、D11、U00A”施工设计图纸中工作;电缆敷设、接驳、调试;电缆附件的安装;土石方开挖、基础工程、杆塔组立、接地安装、架线工程、附件安装、调试;拆除工程;其他特殊施工措施;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达标投产工作。 | 2025年10月1日计划开工 2025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 |
合格 | 273.56 |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级(110 千伏以下)及以上(新证)或三级及以上(旧证)承装、承试。 | 1. 项目经理要求: (1)电气安装及线路工程应取得机电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土建工程应取得建筑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2)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10(66)kV:近5年内,具有110(66)kV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1项或35kV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2项;或具有从事2年及以上同类型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2.项目部安全员: (1)专职。 (2)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从事2年及以上同类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经历。 (3)年龄要求:60周岁以下 (4)人员属性:正式员工 |
近5年,投标人应具有(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均可): (1)110(66)kV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线路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 (2)110(66)kV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线路工程施工业绩1项,35kV在建或投产线路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 (3)35kV在建或投产线路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4项。 |
JS-GCSG01 | FWSW03 | 50:10:40 | 区间复合平均价法 | 建设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在同一输变电工程中,施工投标人不得与所投包前期准备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为同一单位,或有隶属关系,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b.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4日系统实际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或其他资料)的时间起至2025年7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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