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类零星维修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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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土建类零星维修工程(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限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土建类零星维修工程 |
详见附件 |
项 |
1 |
1年 |
指定地点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20万元;
3.最高限价:19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 2025年 07 月 04 日 至 2025年 07 月 10 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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