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烟施伟策2025年烟气脱硫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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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烟施伟策2025年烟气脱硫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181
2.3 招标范围:
2.3.1实施范围:针对招标人烟气脱硫系统存在的实际问题,本次技改旨在现有设备的基础上对烟气脱硫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改造方案拟将双碱法脱硫工艺改造为石灰-石膏钙法脱硫。
2.3.2工程范围:涵盖从项目设计、实施到质保的全过程服务,包括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测量与设计:精准勘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出图;
(2)设备与设施:现场有关的全部改造及废弃设备管道拆除,新设备采购、制造、安装及调试(含管道阀门、辅助设施);
(3)施工与安装:土建工程、电气及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
(4)调试与验收:系统联调、性能测试及竣工验收;
(5)培训与质保:操作维护培训、项目交付及质保期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 项目地点:中烟施伟策(云南)再造烟叶有限公司厂内指定安装区域。
2.5 工期要求:
(1)设备与设施:收到阶段供货通知后〔30〕日历天送达指定地点;
(2)施工与安装:收到开工通知后〔80〕日历天完成施工安装;
(3)招标人有权根据生产计划对项目工期作出合理安排,项目不排除节假日施工的可能性,中标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应积极配合。
2.6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技术标准、合同约定、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行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技术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2.7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8 出资比例为:100%。
2.9 项目金额:本项目投资估算约401万元(不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④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
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出现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②投标人具有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审计报表(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2025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证书聘用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③上述2名人员须分别由投标人单位人员专人担任不得相互兼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不得兼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2025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3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若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后至开标时间截止前由社保部门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注:若为云南省住建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还应符合《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换发全国统一证书的通知》的规定。
注:
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1日,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则在规定的日期内24小时均可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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