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防撞设施吸能单元(浙江交工舟岱大桥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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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防撞设施吸能单元(浙江交工舟岱大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已列入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年度计划,项目业主(即合同签订主体)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舟岱大桥拦阻设施项目经理部,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需求地点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采购96件A型吸能单元和25件B型吸能单元。考虑采购需求明确、市场资源供应充裕、竞争较为充分,拟采用竞争性强、透明度高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2.2招标范围如下:
合同包名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交货地点
防撞设施吸能单元
FZ合同包A型吸能单元
(D2000mm,L=3000mm)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件96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业主指定地点)
B型吸能单元
(D1000mm,L=3000mm)件25
注:清单中数量及交货地点为暂定,最终采购数量及交货地点根据具体项目实际需求确定,项目业主有权根据落地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3交货期:按暂定数量分三批供货,首批交割时间不晚于15个日历天,后续要货以需方书面指令为准。
2.4供货周期:自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最后一批供货完成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自2022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个泡沫填充式护舷(最大直径≥2.0m)的供货业绩且单个供货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要求投标单位为生产厂家或与生产厂家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否则均按否决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7月5日至2025年7月10日。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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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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