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宝能源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设备维修中心专用支护用具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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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雁宝能源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设备维修中心专用支护用具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6037,招标人为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设备维修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设备维修中心现场检修支护用具均为自行焊修制作,未经过专业机构设计,随着多年使用,现有支护用具存在不同程度变形、开裂等情况,需定制一批专用支护用具,满足现场检修需要。现需委托专业厂家根据支撑设备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测量、设计并制作出满足电铲、卡车及工程机械等设备检修支护载荷的专用支护用具33个,专用支护用具需送往至少具备CNAS认定资质和CMA认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具体见委托人要求。
服务期:90个自然天(现场测量及设计45天,加工制作检测并交货45天)实际开工、竣工日期以双方签字确认时间为准,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迟除外。
服务地点: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设备维修中心。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金属机械加工或者金属零部件维修的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09 16:00:00。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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