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垃圾清运、管道疏通、污水清运服务征集竞争性谈判谈判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 山东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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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采购范围及要求:清运招标方厂区办公楼、宿舍楼以及食堂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清运招标方厂区办公楼、宿舍楼以及食堂周围内的化粪池污水,厂区内下水道管道疏通(详见技术规格书)。
1.2 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
1.2 结算期限及比例:
1.2.1 服务费每月结算一次,投标方按照招标方月度考核据实结算,招标方于次月支付投标方上月产生的费用,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据)(税率3%或6%)小规模税率3%,一般纳税人为6%,以便招标方凭发票(收据)挂账付款。
1.2.2 投标方于每月月底前向招标方开具发票,招标方于当月挂账,次月支付给投标方上月的服务费,投标方未按时开具发票(收据),招标方有权延迟挂账付款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4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财务公司承兑汇、其他。
1.5 报价要求:含税总价及分项报价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方必须具备专业的垃圾以及污水清运、管道疏通的资质以及专业的操作人员及车辆设备。
2.3项目经理要求:无。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谈判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3.业绩及其他要求
自 2022年以来具有3个类似项目业绩。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7月4日起至2025年7月8日23:55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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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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