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坎产业园机械类标准厂房4号楼起重机及钢吊车梁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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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坎产业园机械类标准厂房4号楼起重机及钢吊车梁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东坎产业园机械类标准厂房4号楼起重机及钢吊车梁采购安装项目已由滨海县行政审批局以滨行审投资备(2022)249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富轩实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东坎产业园机械类标准厂房4号楼起重机及钢吊车梁采购安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采购安装15台梁桥式起重机、8组钢吊车梁等及配套的附属设备设施,包含设备的采购、制作、安装、调试、验收等以及其他衍生服务。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930702.11元。
3、项目地点:滨海县东坎产业园新惠路南侧(招标人指定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工期:6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
备注:本项目质量需符合招标要求、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应的标准、文件等,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6、免费质量保修期:本项目整体免费质量保修期2年。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投梁桥式起重机械制造厂商或该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a.投标人为投标设备制造厂商的:
①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中须包含起重机械制造);
②投标人需提供所投设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起重机械)。
b.投标人为投标设备销售代理商的:
①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厂商专项授权书(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销售书);
②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厂商有效的营业执照;
③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厂商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中须包含起重机械制造);
④投标人需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有效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起重机械)。
1.2安装单位资格
本项目安装单位必须是起重机械制造厂商自有的或制造厂商授权的安装单位,该安装单位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或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必须包含起重机械安装);如为授权的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则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必须在其投标文件中对起重机械的安装、维修、改造、调试等服务作出明确委托的委托书。
2、相关人员要求:/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滨海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7、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四、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7万元整,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7月14日10时00分00秒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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