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52********1 项目名称:七星关区贵州抗日救国军与周素园陈列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6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七星关区贵州抗日救国军与周素园陈列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七星关区贵州抗日救国军与周素园陈列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七星关区贵州抗日救国军与周素园陈列馆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投标人承诺函为证明材料; B.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上传)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非2025****公司须提供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如为2025****公司,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D.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E.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效的税款所属期及社会保障资金所属期分别为 2025 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 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G.信用记录: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预留份额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服务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 必须按《磋商文件》附件格式如实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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