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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2023-8号地块工程总承包+投融资合作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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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市鲤2023-8号地块工程总承包+投融资合作已由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5〕C01003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鲤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泉州鲤源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 ,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 260000 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融资合作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鲤城区浮桥街道坂头社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红线面积63429.9㎡(约合95.14亩),项目容积率≤2.88,绿地率≥30%,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控制在80米以下。总建筑面积约 27142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13420㎡(住宅建筑面积约155612㎡、商业建筑面积约20096㎡、幼儿园建筑面积约3510㎡,户属花园25000㎡,其他为配套及架空层);地下建筑面积约58000㎡。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幼儿园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等,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夜景工程以及室外铺装、室外绿化、附属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说明: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发包人确认的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投融资合作;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的投融资合作、工程总承包(含设计、采购、施工)的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地下室BIM管线综合优化碰撞设计、各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以及施工期间指导和配合服务、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绘制、报批报审等后续设计服务;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红线之内,设计时应考虑到与本项目的供水、污水、雨水、网络(通信)、监控、有线电视、天然气等与本项目的互联互通连接与衔接,必须满足项目整体的全部使用功能及效果需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地上建筑工程(土建、安装等)、地下室工程(土建、安装及人防工程等)、建筑安装工程、采光顶工程(若有)、钢结构工程、装配式、节能专篇等与本项目相关专项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室外工程(不含景观)、标识标牌与市政管网接驳及相关配套设施;其中: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空调、消防(含地下消防水池)、综合管线、强弱电、节能、环境、智能化工程、夜景工程设计、人防等专业工程设计(含门窗、钢结构、抗震支架及深化设计等)、导向标识、车库动线设计;地下室工程、装配式建筑应用BIM技术指导施工图设计。

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全部建筑、结构、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基坑支护(基坑降水)、永久挡墙、装修工程(包含展示区、样板房、公区、架空层等精装修)、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幕墙工程、景观工程、人防工程、采光顶工程(若有)、导向标识工程、地坪漆工程、交通设施及交通划线工程、暖通系统、永久排水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布置、FTHH网络综合布线、表前配电工程、通信工程、信号覆盖、有线电视、驻地网、航空障碍灯(若有)、室外附属工程、抗震支架工程、夜景工程、电梯安装土建配合预埋、智能化预埋等施工、装配式建筑等专业的施工,应用BIM 技术指导地下室建筑施工。施工范围不包括表前自来水工程、燃气工程、标识标牌、智能化工程。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项目整体全部使用功能要求必须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做到通过验收整体移交。

③采购范围:标的范围内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不含发包人自行采购的电梯)。

④其他: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本工程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相关的竣工备案验收及归档材料。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37015639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900 个日历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质量要求:①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装配式建筑须按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装配式建筑评价认定;②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③采购及安装质量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  。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3.6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 2 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主体工程施工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投融资合作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C类(本项目采用跨地市远程异地评标)。

4.3 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4日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07月09日08时00分00秒……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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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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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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