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规模
1.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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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烟叶库装卸搬运服务项目
4.项目编号:
(1)平台项目编号:GQ370000202507000002
(2)招标人编号:JYGK-20250703-072
(3)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DWXYC20250682
5.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非依法招标项目
6.项目类型:服务类
7.实施时间: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本项目根据实际业务量据实结算,合同服务期内,实际结算金额在合同含税暂定总价额度内,超过合同含税暂定总价的99%(即:XXXXXXX*0.99=XXXX元)时,招标人有权通知中标人提前终止合同。招标人按上述约定提前终止合同的,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中标人也不得要求任何补偿。
8.实施地点:济南卷烟厂。
9.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主要用于济南卷烟厂烟叶仓库仓储养护、装卸搬运服务,成品卷烟装卸搬运以及雪茄烟原辅材料、半成品装卸搬运服务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0.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20830000.00元,投标报价采取总价控制限价,同时单价控制限价方式(单价控制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所报含税总价及各项单价不应超过本项目所列总价控制价及单价控制价,否则均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二)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下列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骗取中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下列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骗取中标(以“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7.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有效期内)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8.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有效期内)。
9.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2年07月0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资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报名)时间::2025年07月04日00:00:00至2025年07月13日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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