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电信算力中心园区(南京第二通信枢纽)室外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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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概况:江苏电信算力中心园区(南京第二通信枢纽)室外改造工程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园区内所有道路、停车位、硬化铺装、给排水、照明、局部绿化等改造。本项目采购规模约470万元人民币(含税)。
1.2 本次招标的产品名称、技术要求、工期及实施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要求 |
实施地点 |
工期 |
1 |
室外改造工程 |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
南京市江东中路49号 |
自招标人通知开工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
1.2.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2.2质保期:本项目免费质保期为自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不少于2年。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70万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符合本项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
(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1.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1名: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类别:市政工程),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有在建项目。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专业施工人员: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投入的服务团队,至少提供1名高处作业操作证、1名电工作业证;
(5)投标人须承诺:“上述所提供人员在中标后服务于本项目,且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并常驻本项目;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中标后在合同执行期内为拟投入本项目的从业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的赔付额度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购买个人意外伤害险的赔付额度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提供承诺书。
以上人员不得复用,提供投标人团队成员清单、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25年3月(含)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经理还需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2.1.6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22年7月1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止,投标人提供一个与本项目类似的道路改造(含场地绿化和雨污水管改造)类业绩,单个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如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及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则必须提供框架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发票为准。金额均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单项合同发票,订单发票或订单汇总单发票)。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8) 近两年(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3.2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4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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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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