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戴埠镇龙潭涧河水毁修复工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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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溧阳市戴埠镇龙潭涧河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2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787613.33元
采购需求:
本工程为溧阳市戴埠镇龙潭涧河水毁修复工程,位于溧阳市戴埠镇,工程内容包括:龙潭涧河KO-030~K0+300河道村基段整治长约330米,河道北岸新建重力式C30素砼挡墙长约313.5米,拆建平台长约330米,河道沿线清淤清杂,河道山体侧岸坡清杂整治等,拆建码头共5座,拆建机耕桥1座,新建钢筋砼挡墙长约20米,拆建钢筋砼挡墙长约22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信用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4)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为A证,专职安全员为C证)
(5)供应商为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
(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以后。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具体参照《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审查等有关事项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水基[2016]17号)执行:
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①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职务(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②上述 a、b、d、e四种情形需提供由在建工程发包方出具的有关工程实际情况的证明以及同意拟任项目经理参加本次投标的证明,如属于上述c种情况即工程已通过合同完工验收,则仅需提供承诺函即可。
③认定有关人员的无在建工程资格条件时,即使在建工程实际情况已经符合上述a、b、d、e情形之一,但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应情形的符合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的,均做否决投标处理,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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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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