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九台电厂基于寻优决策的AGC一次调频智能协同控制优化研究与应用服务科技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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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分公司九台电厂基于寻优决策的AGC一次调频智能协同控制优化研究与应用服务科技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华能九台电厂
2.2项目概况
华能九台电厂位于吉林省九台市,为2×670MW超临界燃煤湿冷机组。目前两台机组在40%~100%额定负荷段已通过控制系统的改造优化,使机组协调、主再热汽温等主要控制系统的控制品质得到提升,但早期40%~100%额定负荷段控制系统的改造也已经不适配当前AGC一次调频考核规则,并且40%额定负荷以下负荷区间的控制系统优化并未涉,40%额定负荷以下负荷段采用传统控制策略面临机组变负荷速率慢,稳定性差的问题。从我厂近期两个细则考核金额看,保守估算单月AGC一次调频考核金额200万元,且考核负荷区间集中在40%以下负荷段。因此,迫切要求对我厂机组全负荷段的AGC一次调频控制系统进行优化改造,希望机组在全负荷段AGC一次调频性能考核金额得到大幅降低。
2.3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年。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服务范围和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600MW及以上容量超临界机组辅助调频优化的合同业绩(如合同中未能体现600MW及以上容量超临界机组辅助调频优化内容,须提供业主单位证明材料),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7月3日9:00起至2025年7月9日17:00止。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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