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金源煤层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襄垣县王村-夏庄南、北区域煤层气开发区块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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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潞安金源煤层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襄垣县王村-夏庄南、北区域煤层气开发区块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1.2采购项目编号:ZX-
1.3采购人:山西潞安金源煤层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4(登录后查看)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山西潞安金源煤层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襄垣县王村-夏庄南、北区域煤层气开发区块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根据《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泉域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取得泉域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集中审批部门批准的泉域水资源影响评价报告”。采购人关于山西省襄垣县王村-夏庄南区域煤层气开发和山西省襄垣县王村-夏庄北区域煤层气开发两个项目均为襄垣县辛安泉域新建煤层气项目,故需编制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现就《山西省襄垣县王村-夏庄南、北区域煤层气开发区块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进行采购。
2.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送审及取得批复文件工作,后向采购人提交成果资料。
2.3服务地点:山西潞安金源煤层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2022年6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型服务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为准)。
(3)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指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许可证、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07月03日15点00分起至2025年07月0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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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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