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行本部(含营业部)及支行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包件二,包件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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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行(招标人)现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行本部(含营业部)及支行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包件二,包件三)(二次)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行本部(含营业部)及支行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包件二,包件三)(二次)
二、项目简介
1. 采购内容、包件划分:拟根据不同的县(市)、区采购5家供应商分别为保山分行本部(含营业部)及辖内各支行提供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食材配送分为日常配送以及会议、培训和零星接待用餐食材配送。包括:(1)米、面、油类;(2)干菜、调料;(3)鲜肉及肉制品类;(4)蔬菜、水果类;(5)米线、面条、面点类;(6)成品与半成品类、水产品、冻货类;(7)鲜奶、奶制品、饮料类;(8)蛋类;(9)其他。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采购内容 |
食堂数量(批) |
用餐人数 |
服务地点 |
二 |
腾冲市支行员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腾冲市支行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含日常配送以及会议、培训和零星接待用餐食材配送)。 |
1 |
64 |
腾冲市腾越镇秀峰社区凤山小区15号 |
三 |
昌宁县支行员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昌宁县支行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含日常配送以及会议、培训和零星接待用餐食材配送)。 |
1 |
43 |
昌宁县田园镇右甸东路6号 |
注: 1.上述仅为预估数,最终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款项据实结算。 2.如服务期内,上述服务地点发生变动,中标供应商应在服务要求不变、服务价格不上涨的情况下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配送至变动后地点。 3.合同履约期间招标人不承诺成交金额,以实际需求结算为准。 4.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各包件互不影响。 |
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 控制单价:所配送生鲜商品、食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基准价(指当地三家大型超市同类食材的平均价。隆阳区为大尔多超市、百大超市、润兴万家超市;昌宁为天天超市、四方街超市、红房子超市;龙陵为凯龙城中信超市、龙陵世纪联华超市、龙陵新成商贸有限公司;施甸为天天乐超市、大众超市、家易购超市;腾冲为忠信超市、大尔多超市、利佰特超市)。
4. 中标人数量:每个包件1名。
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印章。
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印章。
3. 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电子印章,最终以招标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的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止时间前)
4. 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且不处于禁入期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印章。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印章。
6. 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印章):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7. 投标人应独立完成整个采购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印章。
8.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人应为自有员工,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缴纳材料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社保证明材料需带有网络查询途径或验证二维码,未提供或查询结果不一致或无法查询的不予认可,如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领取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7月02日至2025年7月09日。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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