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分中心综合机房楼工程 已由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以信安【2025】32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天津分中心。 财政预算内资金:16201万元 建设规模为 150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登录后查看)受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天津分中心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天津分中心综合机房楼工程,建设规模为15000平方米,在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天津分中心综合机房楼,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并建设必要的配套环境设施。总投资额16201万元。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分中心综合机房楼机房空调工程 招标范围: 天津分中心综合机房楼机房空调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空调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总投资额1164.97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8月10日 至 2026年02月1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3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07月09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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