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蒋庄煤矿矿井水站外排水在线监控系统维护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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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概况:
根据《山东省污染源自动检测设备运行管理办法》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要求,我矿外排口水质在线监控设施需由具有运营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运行维护,为确保我矿外排口水质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满足运维规范要求,特开展此业务。
1.2采购范围及要求:
负责在线监控设施、数据采集传输设施以及现场自动监控辅助设施的运营维护工作,保证仪器正常运转,数据准确,满足枣庄市生态环境局的运维规范要求。
1.3结算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挂账后付款。
1.4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山东省污染源自动检测设备运行管理办法》《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DB37/T4079—2020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p-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的要求。
1.5工期:1年。
1.6最高限价:无。
1.7实施地点:蒋庄煤矿。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的资质认定证书和相关营业执照;
2.3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在线监测运营维护服务业绩至少3项;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两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产诉讼保全;
2.5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2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7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7月2日起至2025年7月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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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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