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实验学校办公椅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ZYT********(三)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00)(四)采购需求1.采购服务内容概述因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实验学校需求,需对学校办公椅进行采购。2.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承装修饰电力设施许可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书);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提供书面承诺书);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提供书面承诺书);4.根据“****网站的查询信息,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网站对应查询截图);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提供承诺书)。注:供应商须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承担由于供应商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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