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市工业和煤炭局关于委托第三方聘请专家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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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关于委托第三方聘请专家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子长市工业和煤炭局关于委托第三方聘请专家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采矿业服务 |
关于委托第三方聘请专家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50,000.00 |
6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长市工业和煤炭局关于委托第三方聘请专家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6《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2.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长市工业和煤炭局关于委托第三方聘请专家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且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复印件)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信用记录: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参加本项目;
3.6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3.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0企业性质: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3日至2025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6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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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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