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技术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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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200000元
采购需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施秉县实际情况,对存量林权数据进行梳理、规范、整合,形成林权登记属性、图形、档案等信息于一体的电子成果;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进行整理,形成满足汇交要求的数据库;按照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和入库要求,完成施秉县林权档案的扫描、整理、挂接等工作。
标项
标项名称:施秉县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技术服务项目(二次)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施秉县实际情况,对存量林权数据进行梳理、规范、整合,形成林权登记属性、图形、档案等信息于一体的电子成果;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进行整理,形成满足汇交要求的数据库;按照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和入库要求,完成施秉县林权档案的扫描、整理、挂接等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定)或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自行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 2025年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纳税凭证和2025年任意一个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 ”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注: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试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黔东南财 采〔2022〕8 号),非招标项目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资格验证材料(上述 1-6 项)仅需提供《黔东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标后再将资格材料提交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核验,核验无误后,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2日23时59分至 2025年07月15日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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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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