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丽水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中标监测] |
松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项目已经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松发改初设〔2025〕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4-331124-04-01-825442,建设资金来源:财政,项目业主为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人为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松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675.0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341.55万元。项目位于松阳县城东南外青蒙东侧的大坑儿山谷。本次封场区域为一期扩建区及二期B区块南侧,总占地面积约2.5万平方米。保留二期B区块北侧填埋库区,占地面积约1.05万平方米,库容约4.6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堆体整形、覆盖工程、渗滤液导排与处理工程、浓缩液回灌、填埋气导排收集与处理工程、防洪与地表径流导排、垃圾堆体区域绿化、地下水监测、调节池膜盖更新、垃圾转运站渗滤液处理设施等。堆体整形垃圾开挖方量为3.63万立方米,垃圾回填方量4.12万立方米,封场覆盖面积27170平方米,渗滤液收集导排3座,填埋气导排处理16座,浓缩液回灌井3座,地表水导排1105米,封场绿化24700平方米,转运站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每日50吨。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其中,□建筑面积/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前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公布 。
2.3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完成过单个签约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证明材料要求: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二者缺一不可。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合同;2、业主证明材料;3、工程中标通知书;4、其它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方式承接的业绩,除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外,还须明确其在该业绩中独自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内容的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7月2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3日09时00分。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相关关键词
相关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