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银行大兴安岭分行与大兴安岭实验中学智慧食堂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邀请竞争性谈判 3、采购项目用途:为切实提升大兴安岭实验中学食堂运营效能,大兴安岭中行购买智能刷脸消费机33台,投入到大兴安岭实验中学食堂,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和要求,根据该实际情况及要求组织提供。 4、服务范围、简要技术要求: 第一标段: 详见采购需求。 5、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详见采购需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项目供货时间:根据合同约定。 9、项目付款安排:根据合同约定。 10、需提供增值税发票。 11、质保要求:根据合同约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健全的财务****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价格合理,覆盖面广,符合我行对物业服务相关要求的供应商。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经营业绩、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法定资格与能力。 3.****公司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无中国银行员工,且与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5.供应商须未****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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