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院内中药制剂委托生产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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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项目名称: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院内中药制剂委托生产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州财采计【2025】000037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YS
4、采购项目预算:70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70万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人下达生产计划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将合格的中药制剂产品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采购需求)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是否进口 |
采购单价 (元) |
预算总价 (万元) |
/ |
/ |
院内中药制剂委托生产项目 |
1 |
否 |
详见《采购需求》 |
70 |
合 计 |
1 |
70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采购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2)根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18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投标人必须是湖南省内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者取得《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且委托配制的制剂剂型应当与受托方持有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所载明的范围一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9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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