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天津静海国电电力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大郝庄19.17MWP渔光互补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光伏场区围栏及箱变平台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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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武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询价公告
我公司拟对以下项目的部分工作内容进行招标,诚邀贵单位参与报价。
一、工程概况与投标内容
招标人:中冶武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202……;
项目名称:国电电力天津静海国电电力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大郝庄19.17MWP渔光互补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光伏场区围栏及箱变平台施工招标采购内容:光伏场区围栏、箱变平台施工、检修道路修复、排水沟清淤、果树赔偿等内容;计划工期: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25日。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大郝庄。(详见附件一:发包人要求)
二、报价须知
1.报价人(登录后查看)获得《采购竞价文件》后,应该及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明确告知招标人是否参与此次报价活动。
2.报价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以电子邮件(简称电邮)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至报价开始时间前,招标人有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书的权利。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提出的,也可能是为解答报价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
3.报价期限:具体要求见电商平台。
4.报价期限内,受邀人可通过电商平台多次提交报价,一旦时间截止,则报价不能更改,系统自动记录报价人最终报价。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电商平台将自动拒绝。
5.录入报价时务必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便于招标人联系沟通。
本次招标是否要求提供报价附件:(勾选)
1)R要求,在最后一次提交报价时上传签字盖章报价文件附件(报价文件要求见本招标书第五条)。若因竞价时间截止未能及时上传,应在半个工作日内将与电商平台最终报价一致的报价文件附件发送至本通知注明的招标联系人电子邮箱。
三、评标原则
直接竞价,合理最低价中标(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四、合同签订
1.竞价评审结束,招标人将在电商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投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竞价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文本应使用招标人的合同示范文本。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保留对造成损失的追偿权。
4.本次招标量为暂估量,不作为签订合同及结算的依据。
5.由于业主或其他原因导致中标人项目无法正常开展的,招标人取消中标结果,并终止合同,相关经济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中冶武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登录后查看)
序号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报价需求 | ||||||||||||||||||||||||||
1 | 工程施工施工劳务分包 | 项 | 1.0 | 0.03 | None | None |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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