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中心机加区危废间废气设施整改二次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 重庆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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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采购项目名称:物流中心机加区危废间废气设施整改。
1.2 采购人: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4采购范围:物流中心机加区危废间废气设施整改1项。
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
1.6交货地点:渝北机加物流中心危废场。
2.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第四章“供货要求”,即《物流中心机加区危废间废气设施整改采购技术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或是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事业单位的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有1(套)类似生产销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涉及防爆设备、设施的维修、安装、改造、拆卸、搬迁)。提供体现业绩的用户合同复印件,并在合同首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合同复印件须清晰可辨)。
3.3本项目不接受“三无”供应商投标(“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的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不属于“三无”供应商的证明材料:
(1)提供有实缴资本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属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实缴资本的页面截图;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或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可以证明投标人有实缴资本的证明材料。
(2)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参保人数的页面截图;或投标人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汇总表(至少提供2025年5月缴纳社会保险汇总表);或税收完税证明。
(3)提供有生产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生产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注:不动产权证书的产权人或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投标人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的,对生产经营场所内容不作要求。
3.4 人员要求: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本单位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2025年3-5月)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说明:(1)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2)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7月 2日至2025年7月 4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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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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