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成庄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自卸货车及直流充电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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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成庄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自卸货车及直流充电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34-ZB-25061345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城成庄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自卸货车及直流充电机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JNB134-ZB-250613451)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晋城成庄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新能源自卸货车及直流充电机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1 | 新能源自卸货车 | 辆 | 10 | 8*4、600Kwh |
2 | 直流充电机 | 台 | 10 | 400kw |
交货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下村镇柳树底村
新能源自卸货车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直流充电机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新能源自卸货车及直流充电机设备,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新能源自卸货车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制造商授权书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中模板提供)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新能源自卸货车的供货业绩。
代理商投标的,提供自身或授权生产制造商业绩均可。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查询结果要求按本招标文件特别说明事项执行】。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上要体现货物名称。发票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01 18:00至2025-07-07 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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