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核电防治船舶污染码头、港池、航道海域环境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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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核电防治船舶污染码头、港池、航道海域环境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业主
单位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如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FQ
2.2 招标项目名称
福清核电防治船舶污染码头、港池、航道海域环境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况
/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编制相关船舶防污染应急处置方案并配合评审(如有要求)、备案、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配备防污染设施,承担甲方大件码头、港池、航道船
舶污染海洋环境事件的全过程处置,以及按照地方管理惯例应由承建方承担和配合完成的关于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其他工作。
2.5 项目地点
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
2.6 服务期限
2025年12月16日至2030年12月31日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技术规格书中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为准)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地方主管部门认可的三级及以上应急清污能力等级。 (投标时提供能体现 应急清污能力为三级及以上的公示截图或相关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8日17:00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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