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沙溪乡野茶溪至陈家营段公路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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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沙溪乡野茶溪至陈家营段公路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采购名称:利川市沙溪乡野茶溪至陈家营段公路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项目编号:HBH
四、招标控制价:385000.00元(超过此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4.1项目概况:利川市沙溪乡野茶溪至陈家营段公路改造工程,起于沙溪集镇入口,往南沿镇区道路布线,而后沿现状老路布线,穿过沙溪集镇后沿沙溪河南岸侧沙活线下行至江口村,继续沿郁江南岸现状老路一路向西,止于利川市与咸丰县交界处,路线全长8.532公里。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6.5/5.5m,路面宽度6.0/5.0m,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主要施工内容包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加固改造)、交通安全设施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五、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与施工日期同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
5.1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由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注册在供应商单位。
3供应商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本单位登记执业。
4供应商拟派监理员2人具有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工程类相关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本单位登记执业。
注:上述(1、2、3、4项)人员为投标时最低要求,供应商一旦中标所派人员包含并不限于上述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需要或相关法律规定补充相应人员直至满足本项目需要,增派人员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另行增加费用。
(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的规定,供应商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评审委员会将否决投标)。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07月02日至2025年07月08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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