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2025水质提升(除氟及消毒设备)采购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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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临县2025年水质提升(除氟及消毒设备)采购;
1.2采购人:临县水利局;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备注 |
水质提升设备 |
1 |
批 |
989608.40元 |
具体参数详见商务、技术部分 |
备注:
(1)本次报价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询比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采购项目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询比采购共1个包,内容包括临县2025年水质提升(除氟及消毒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2.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2.3供货地点:除氟设备:玉坪乡李家塔、玉坪村,曲峪镇前塔村、前贺家畔村;消毒设备:丛罗峪镇麻塔等村。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2.5质保期:一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供应商属于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应提供其生产厂家《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处于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07-02 00:00至2025-07-04 00:00;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递交截止时间:2025-07-09 09:00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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