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电信东莞分公司已报废退网设备拆运、机房整改及退网割接、机房维修监理框架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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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概况:2025年中国电信东莞分公司已报废退网设备拆运、机房整改及退网割接、机房维修监理框架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产品名称 |
标段划分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服务地点 |
监理时间期 |
1 |
2025年中国电信东莞分公司已报废退网设备拆运、机房整改及退网割接、机房维修监理框架服务项目 |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260472.00(不含增值税) 276100.32 (含增值税) |
东莞市 |
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接到业主开工的书面通知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监理服务至保修期结束为止。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为260472.00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企业资质: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其中之一:
(1)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有效的通信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1.
2.
2.1
2.1.1
2.1.3业绩要求:供应商人须具备近3年(2022年06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已报废退网设备拆运或机房整改及退网割接或机房维修的监理项目。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2.1.4项目团队要求:
1、须至少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进行总体协调和管理。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资格证书;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12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及劳动合同。
2、项目团队由专职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安全监理员组成。
专职监理工程师:专职监理工程师对负责的项目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且须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资格证书。
监理员:配备监理员人数不得少于2名,其中1名为常驻人员。
安全监理员:至少配备1名安全监理员。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备注:
(1)如投标人提供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类别须为通信工程。
(2)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总监理工程师、项目团队等团队成员信息、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专职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安全监理员等人员之间不得相同;
(4)项目团队需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12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及劳动合同。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1日起)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1日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8)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本项目禁止转包和分包,供应商须提供不转包不分包的书面承诺函,不提供将导致否决投标
2.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2.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比文件获取
3.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1日17时30分至2025年07月0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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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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