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共享直播基地空调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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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共享直播基地空调项目
2、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
3、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共享直播基地空调供货安装,包括新设备10台,利旧3台,以及场地内原有旧设备拆除并清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12.31万元(含税),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交付使用期:接到订单后,整个施工时间(安装调试完成,具备使用条件)在30个自然日内完成。
(4)交付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21号。
4、质量标准:满足产品的所有技术要求,质量稳定、使用可靠。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提供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等证明资料)。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
9、投标人自2022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空调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为准。合同内容需反映相关内容,否则资审不予通过)。
10、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否则其资格审查将全部不予通过;制造商专项授权书格式不做强制要求,须加盖制造商公章(此项要求仅针对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空调;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同一品牌设备只允许一家投标人投标(此项要求仅针对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空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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