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智慧城市体系建设项目(二期)-犍为县玉津一片区停车场建设项目钢材采购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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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郡城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对 犍为县智慧城市体系建设项目(二期)-犍为县玉津一片区停车场建设项目钢材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选择供应商。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四川郡城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犍为县智慧城市体系建设项目(二期)-犍为县玉津一片区停车场建设项目钢材采购
3、最高限价:254615.231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3家或以上。
二、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
详见附件。
三、采购清单
四、商务要求
1、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供货周期要求: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为止。合同签订后根据各施工现场要求的时间分批供货,应保证施工现场每天的用量、供货时间不能间断,若未满足采购方施工现场要求每天的用量或供货的及时性,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超过供货周期合同量未供完的,如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供方可继续按合同价格供货。超过供货周期如双方协商不一致,供需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若在供货期间,成交供应商一家供货无法满足施工现场需求,采购人有权增加钢筋供应商调剂供货,成交供应商服从施工现场统筹安排,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成交供应商供货时在送货单上必须注明所送钢筋品牌。
3、付款方式:货到施工现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供应商在每月的最后一天对当月供货量进行核对,并在下月一次性支付采购人、供应商双方核实后的上月供货价款。
4、计量方式
钢材按国标理论计重交货结算,中选单位也可在施工现场复量,若复量过磅负偏差超过国家标准允许范围的,则当批钢材数量按负偏差率下调计量。
5、品质要求
钢材品质按相关标准执行。报价方提供生产厂家的质量证明书并加盖供方鲜章。所提供产品材质必须满足各项检测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6、验收标准: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参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延用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21〕8号)的要求、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7、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
8、售后服务要求:保证钢材供应的及时性,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相应售后服务能力。
五、结算方式
货到施工现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供应商在每月的最后一天对当月供货量进行核对,并在下月一次性支付采购人、供应商双方核实后的上月供货价款。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最低评标价法,即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七、(登录后查看)谈判时间:2025年07月03日10时00分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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