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城投10号院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及无机保温砂浆采购项目(第1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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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城投10号院外墙及内粉公共区域砂浆采购项目已由南乐县金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批准。采购资金来自项目资金,采购人为南乐县金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标段划分及主要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材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 |
300吨 |
无机(玻化微珠)砂浆 |
35吨 |
注:以上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供货数量以采购人需求为准,并按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2.2 供货期限
自收到采购人供货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采购材料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供货数量以响应文件基础上实际装车数量)。
2.3 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满足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规格书的各项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业主、设计、监理、项目部的验收管理制度及要求。
2.4其他要求
供应商负责组织专用汽车将采购材料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运输工具(汽车)在进出采购人工地的过程中如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即表示已全面认同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一旦成交,成交人在签署合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非必要不得进行任何修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a、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b、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业绩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不对供应商业绩作强制要求。
(3)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b、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c、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d、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f、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地方关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被环境保护部门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最低评标法”。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供应商应于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4日10时,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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