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电信2025-2027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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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概况:依据办公室采购需求,开展绥化电信2025-2027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包括蔬菜、水果、水产、肉类、禽蛋奶、米面粮油、干调等食堂食材。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次采购绥化电信2025-2027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预算金额为1600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预算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食材以及包装运输等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成交人数量1人。
1.3 签约方式:与成交人签订框架+订单合同
1.4 付款方式:按月依据采购订单及验收考核结果付款。[要求中标供应商每次供货时,需要提供当日市场食材报价单(供应商名称、日期、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保证提供食材价格与当日市场价格相当,且保证真实性。此项要求应在签订框架协议内明确。]
1.5 服务期限:自签定合同之日起24个月或采购金额执行完毕,达到以上两项中任意一项则合同终止。
1.6 报价方式: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折扣限价为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决。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询比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从未违反过国家及企业相关的国家信息安全法规。
(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4) 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清晰扫描件。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1日15时00分至2025年07月04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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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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