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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车用液化天然气(车辆LNG加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天津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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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车用液化天然气(车辆LNG加注)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1190万元(第一包900万元,第二包290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为满足滨海公交LNG车辆燃料加注需求,分别在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大港地区各选择一家LNG能源加注单位。第一包:滨海新区核心区。第二包:大港地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001)第一包: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车用液化天然气(车辆LNG加注)采购项目滨海新区核心区标段;(002)第二包: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车用液化天然气(车辆LNG加注)采购项目大港地区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3688)(001)第一包: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车用液化天然气(车辆LNG加注)采购项目滨海新区核心区标段;(002)第二包: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车用液化天然气(车辆LNG加注)采购项目大港地区标段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001第一包: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车用液化天然气(车辆LNG加注)采购项目滨海新区核心区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须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提供的车用液化天然气应符合GB/T 19204-2020《液化天然气的一般特性》的有关规定,气质应符合GB 17820-2018《天然气》中二类天然气的质量要求;(4)LNG加气站计量器应达到计量监测部门规定的要求。须提供相关校验报告;(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被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8)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9)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提供股权结构认定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的查询结果(附截图证明),且提取时间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日期之后,并加盖公章;(10)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结果(附截图证明),且提取时间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日期之后,并加盖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002第二包: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车用液化天然气(车辆LNG加注)采购项目大港地区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须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提供的车用液化天然气应符合GB/T 19204-2020《液化天然气的一般特性》的有关规定,气质应符合GB 17820-2018《天然气》中二类天然气的质量要求;(4)LNG加气站计量器应达到计量监测部门规定的要求。须提供相关校验报告;(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被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8)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9)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提供股权结构认定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的查询结果(附截图证明),且提取时间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日期之后,并加盖公章;(10)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结果(附截图证明),且提取时间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日期之后,并加盖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06月30日09时00分 --- 2025年07月04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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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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