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东北油气分公司-便携仪二氧化碳检测仪便携式气体探测器\单点CO20-100%VOL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北京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中标监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北油气分公司-便携仪二氧化碳检测仪便携式气体探测器单点 CO2 0-100%VOL(招标编号:NZZ250709-3809-085778)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便携式气体探测器单点 CO2 0-100%VOL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东北油气分公司-便携仪二氧化碳检测仪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便携式气体探测器单点 CO2 0-100%VOL | 18.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代理商须提供该项目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代理证书(3)投标人书面承诺投标产品满足以下技术要求:介质CO2 量程:0-100%VOL、精度±1%、测量原理:非分光红外原理、反应时间:CO2:≤20秒、可以实现CO2测量和稳定值读数自动显示、液晶显示带有背光、产品可以连接电脑通过数据软件进行数据下载(4)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标的物(或同类商品)近三年成功应用的业绩证明(业绩合同,增值税发票须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环节进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供货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以上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5)投标人必须承诺所供应的物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绿色环保相关要求,并保证本公司生产、制造、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符合中国石化绿色采购要求,(请参照《中国石化物资绿色采购管理办法》JZGSH-A0905-22-002-2021-2)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无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无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6月30日17时30分 至 2025年7月5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相关关键词
相关招标公告